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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拒腐防变走向自律
2008-3-4 15:57:17 来源:检察日报 进入论坛
检察官施远航办案深夜回家,发现沙发边有一个内装3万元现金的信封,知道此前有案件当事人家属来拜访,他当即拿起电话向纪检组长报告。第二天,他把3万元送交单位处理。2月26日,福建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到的这起事例,发生在莆田市检察院执法办案过程中。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主动报告廉政情况,该省检察人员已形成风气:请客不去,说情不动,送礼不要。5年来,全省检察人员上缴或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价值达87万多元。过去5年,福建省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呈下降趋势。2007年立案违法违纪人员9人,比2003年下降52.4%。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廉政教育与制度监督对检察人员自身反腐败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了拒腐防变从他律走向自律。
一名刚工作不久的选调生告诉记者,廉政教育对她的成长非常有利,让她能够从一开始就绷紧防腐拒腐这根弦。新上岗人员、干部职位升迁、重要岗位变动、廉政谈话和荣辱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课。同时,用典型案件或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警示,以及重大节日期间防诱惑提醒等,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检察人员入脑入心的廉政教育,在福建省各级检察院形成常态,防患于未然。
倪英达说,仅有教育还不够,重要的是从制度上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干警的制约监督。《福建省检察院关于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规定,检察人员私自会见有关人员即先停职处理,不知情下会见的,事后要及时报告,否则,按知情处理。这一规定被检察人员视为“高压线”碰不得。该《规定》实行以来,近八成在执法环节上发生的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