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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约见制度维护在押人员权利
2008-3-4 15:57:19 来源:中山日报 2008年03月04日 11时28分 进入论坛
近日,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通过检察官约见制度,帮助一名在押人员解决工伤认定问题,使在押人员反映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了解,推行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规定,在押人员可直接约见检察官反映情况和问题。去年12月,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收到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张某提出的约见申请,反映其被关押前在坦洲镇某厂务工,期间因机器故障致左手折断,其已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没有收到答复,请求检察官帮助催办。
监所检察部门受理后,迅速将此情况汇报。驻所检察官多次前往劳动保障部门查阅卷宗了解情况,帮助张某提供相关材料。经过积极努力,劳动保障部门于今年初对张某做出了工伤认定。农历新年过后,驻所检察官专程前往高明监狱对正在服刑的张某送达工伤认定文书,并协助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想不到检察官如此关心一个在押犯,自己一定要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张某流下热泪。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的实施,充分赢得了在押人员的信任与尊重,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改造,并且推动监所检察职责的全面履行,保障了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据统计,去年市检察院共受理应约会见在押人员500多人次,妥善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40多起,从中收集破获刑事案件的线索22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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