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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使用假币 落入法网悔起歪念

2008-3-4 17:15:05 来源:本站原创 进入论坛


  近日,明知是假币而予以购买后持有、使用的被告人陈海林、喻道林,被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十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07年9月中旬,陈海林、喻道林两人在河南潢川县相遇,陈海林手中有面值100元假币29张、面值50元假币5张,喻道林手中有17张面值100元假人民币。两人商定多叫几个人把假币花掉,喻道林遂打电话联系,联系好后陈海林、喻道林等九人在合肥聚集,喻道林、陈海林按事先商量好以每张16元的价格分散给其他人,这些假币被用于坐出租车、吃饭、洗头、住宾馆。众人还商定各项费用都由喻道林、陈海林二人垫付,假币用完之后再一起算帐给钱。正当这伙人得意忘形大肆挥霍之时,群众发现真相报案,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抓获陈海林、喻道林,其他人亦被处以行政处罚等。短短的时间内,陈海林、喻道林两人共同持有、使用假币计4850元,所余假币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后予以收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海林、喻道林明知是假币而予以购买后持有、使用,数额较大,已经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被告人喻道林曾因运输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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