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禹商务咨询网--专注法律、会计、翻译、商标专利

法律

首 页

法 律

会 计

翻 译

商标专利

委托招标

招聘自荐

会员单位

在线咨询

商务论坛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尧舜禹商务咨询 > 法律 > 法制新闻 > 社会与法 > 综合资讯正文

知假卖假 聪明一时终是傻

2008-3-4 17:15:21 来源:本站原创 进入论坛


  明知卷烟是假冒伪劣,却仍帮助销售和运输。今天(3月3日),闵行区法院以张训仁和李先勇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半,并分处罚金10万元和1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各类假冒伪劣卷烟予以没收。

  去年4月至9月间,家住上海市崇明县张训仁和来自安徽省六安市李先勇为了弁利,不惜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他们在明知上家提供的是假冒伪劣卷烟,却禁不住“高回报”的利诱,仍帮助他人销售、运输至闵行区七宝镇九星市场等地。9月4日,张训仁在申北一路96号A区一仓库内装运假冒伪劣卷烟时,被当场查获,并从该仓库内查获假冒的中华牌、红双喜牌等各类卷烟46717条,货值465万余元。

  经上海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查获的所有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张训仁在接受查询时,主动将事实作了交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训仁、李先勇与他人结伙,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被查获的待销售卷烟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465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属共同犯罪。两人着手实行的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张训仁在接受查询时,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属自首行为。遂两人分别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4年半,并分处罚金10万元和12万元。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编辑:邓铁城

 

 

 


  • 上一篇综合资讯:

  • 下一篇综合资讯:

  • 相关链接
    网上家园,我的商脉帝国
    热点导航
    热点聚焦
    商务论坛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人力招聘 | 网站动态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版权说明 | 隐私条款

    尧舜禹 © 版权所有,京IC备07010852号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