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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网上发帖内容不堪 女白领遭遇沪版艳照门

2008-3-4 16:54:29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进入论坛

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香港的“艳照门”还没“关闭”,展现在世人面前的“法律门”就已经打开。众所周知,隐私权是一种典型的私权,是公民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前,我国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仍不够,在执法上仍不够坚硬。现实世界中,个人隐私倒卖泛滥,不仅使当事人饱受骚扰之苦,也为一些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

  令人欣喜的是,公众普遍期待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酝酿、制定之中,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这样的遭遇将来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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